尊敬的各位客户: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全面推广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业务管理系统的通知》(国市监计量[2018]205号),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国家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业务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强检系统)的推广和应用进行部署。
一、强检系统推广使用时间要求
根据总局推广应用要求及省局的相关部署,2018年12月17日前完成各级计量行政部门用户信息录入、技术机构用户信息及检定能力录入和权限分配工作。自2019年1月1日起,我省首批进行培训的技术机构使用强检系统,4月1日起全省全面使用强检系统。2019年4月1日后,原“江苏省重点管理计量器具检定监督管理系统”不再受理强制检定相关业务。
二、强检系统现阶段运行情况
目前我院已按要求完成技术机构用户信息和检定能力录入,具备使用强检系统的条件。但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全省各级县市计量技术机构还未全部完善用户信息和检定能力的录入,导致部分申报的强检器具未经过逐级技术能力的确认直接派至我院。由于强检业务为属地管理并开展检定,申报方属地技术机构有能力开展相关强检工作的必须在当地开展,如有因上述原因误派至我院的业务,我院会联系强检系统操作管理员及在系统平台上申请重新派工,并及时告知相关客户。
国家强检系统现阶段使用情况,我院已向省局计量处进行汇报,建议尽快完成全省强检系统的信息完善,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强检服务。
三、友情提醒!
由于国家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业务管理系统目前处于试运行和完善时期,系统将应由属地完成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误派工到省院的情况时有发生,为避免误送,耽误您的宝贵工作时间,麻烦各位客户送检强检计量器具至省院前,及时与我院强检系统业务人员取得联系并确认。联系人:严晓芳,联系电话:02584636976。
特此向广大客户公告。
业务管理部
2019.1.8 |